|
关于转发无棣县委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严肃“五一”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》的通知通 知 各处室,各企业: “五一”将至,现将无棣县委办公室[2015]10号《关于进一步严肃“五一”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2015年4月30日
中共无棣县委办公室 〔2015〕10号 关于进一步严肃“五一”期间 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镇(街道),各园区,县直各部门,各企事业单位: “五一”将至,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,深入纠治“四风”,严肃工作纪律,按照上级有关精神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着力增强加强作风建设、严防“四风”反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保持高度清醒,切实负起责任,持续推进作风改进。要严禁公车私用,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送礼、宴请等活动,严禁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,严禁出入私人会所、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,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,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,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。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、率先垂范,带头正风肃纪、带头改进作风。县纪委和县委、县政府两个督查室要着力抓好“五一”期间的监督检查,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、严惩戒,不留情面、不搞例外,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,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,形成有力震慑,确保把改进作风的纪律要求落到实处。要强化责任追究,对违反规定的,既要查处本人,又要追究领导责任。同时,要强化岗位责任制,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畅通信息报送渠道,全面做好值守应急工作。 中共无棣县委办公室 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