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做好《山东盐业》投稿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《山东盐业》投稿工作,做好行业发展、生产经营的经验交流,展现无棣盐业良好形象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<山东盐业>杂志工作的通知》(鲁盐办函〔2016〕2号)要求,各部门、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积极做好《山东盐业》投稿工作。要求如下:
1.各部门、单位每个年度组稿至少1篇,报送综合办公室审核,择优向《山东盐业》杂志投稿。要求文稿反应无棣盐业或本部门特色工作,内容真实,语言准确,观点新颖,且为原创作品,反对剽窃、抄袭行为。
2.每篇文章至少配2-4张与文章内容相关的图片,大小不小于2M。图片需有准确、清晰注解。
3.稿件应注明作者姓名、部门单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。
4.稿件需按要求,于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wdxywj@163.com。
联系人:孙栋栋 联系电话:6321739
无棣县盐务局
2016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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